Page 211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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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6
原住民族是一個種族上較為次等的族群(Gunn 2009:
509)。為了取得更多的人體遺骸樣本進行科學研
究,研究者對士兵、墾殖者和政府官員提供誘因,讓
他們挖掘原住民族的墓葬,取得人體遺骸。同時,
由於殖民統治與傳染病的緣故,造成原住民族大量
死亡,原住民族的遺體也隨之成為科學研究的樣本。
1867年,一位美國陸軍醫學博物館(Army Medical
Museum)的館員George A. Otis鼓勵戰場中的軍醫將原
圖4 被稱為美國人類
住民族的遺骸送至陸軍醫學博物館。Otis後來甚至與 學之父的Franz Boas,
史密森尼學會(Smithsonian Institution)簽訂協議,由 當他在北美洲西北海岸
進行研究時,白天進行
陸軍醫學博物館接收人體遺骸,墓葬內的文化物件則
Kwakwaka’wakw族的民
送往史密森尼學會收藏。 族誌調查,晚上則偷掘
人類學家在美洲原住民族人體遺骸的早期收藏史 族人墓葬,取得先人遺
骸做為科學研究樣本。
中也扮演一定的角色。以Franz Boas為例,當他在北美
(圖片來源:https://
洲西北海岸進行研究時,他白天進行Kwakwaka’wakw en.wikipedia.org/wiki/
Franz_Boas,2021年6
族的民族誌調查,晚上則偷偷地挖掘族人的墓葬。
月28日上線)
Boas對盜掘行為的自我合理化說法是:「從墓葬中竊
取人骨是最為不堪的行為,然而,為了人骨可達成的
目的,一定要有人這樣去做」(轉引自Daehnke and Lonetree 2011: 89)。根據統計,
Boas大約收集了100具Kwakwaka’wakw族和海岸Salish族群的完整骨骸與200顆頭骨。這
些原住民先人遺骸之後大多數出售給芝加哥菲爾德博物館(Field Museum),少部
分販售給德國柏林的博物館(同上引)。
除了研究上的興趣,值得注意的是,當時之所以可以大量挖掘原住民族先人遺
骸,主要因為美國當時的法律並未將原住民族墓葬列為保護對象,也未給予美國原
住民族與白人相同的公民權(Trope and Echo-Hawk 1992)。當時原住民族的遺骸與
文物,被當成是收藏或研究的標本或物件,不像其他歐洲移民的骨骸被視為先人或
祖先(Cryne 2009: 102)。
此外,美國原住民族當時的處境與人類學家對原住民族文化存續的理解也激發
各種「收藏」原住民族的行為。由於戰爭、疾病、種族屠殺與殖民統治的緣故,造
成原住民族人口大幅減少,原住民族因而被認定是一個即將消失的種族。20世紀之
(211) NAPGRA 頒佈施行 30 週年:聚焦在美國原住民社群與博物館關係的討論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