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2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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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人類學家發展出搶救人類學,收藏是為這些即將消失的人群留下物質證據的方
             法。在此同時,那些挺住疾病肆虐而存活下來的原住民族,他們面臨著強大的同化
             壓力。美國政府制定一系列同化政策,由政府出資的寄宿學校更試圖切斷原住民族
             孩童與其族群文化之間的關連。在這個對原住民族非常暴力與苦痛的時期,許多收

             藏家積極找尋所謂最為純正的文物。根據估計,在1990年,有30萬到250萬具原住民
             族先人遺骸與數百萬的文化物件被收藏在各地的博物館、聯邦機關與私人收藏家的
             手中(Echo-Hawk and Echo-Hawk 2002: 180)。
                 面對這樣的境況,族人一直試圖透過法律和其他方式進行抵抗。只是,當部

             落要求返還的時候,又面臨法律問題。在歐美法律傳統下,遺骸的權利屬於直系親
             屬,無論是部落、氏族或其他部落組織都沒有權利要求返還(黃之棟 2019:72)。
             經過不斷地爭取,這樣的狀況終於開始產生轉變。1924年,美國原住民族終於獲得
             公民權(Trope and Echo-Hawk 1992: 46),接著是1960年代開始的原住民族運動。所
             有的努力,隨著1990年NAGPRA的頒布,終於逐步獲得實現。誕生於這種脈絡下的

             NAGPRA,也成為一部揭露與修復歷史不正義的法案。



             III.  NAGPRA 的法律內涵


                 如此大量的原住民族先人遺骸與文化物件被博物館與聯邦機構收藏的事實,以
             及原住民族普遍遭受的不平等待遇與同化政策等力量的共振之下,美國在1960年代
             肇生原住民族運動,試圖修正過去的錯誤,扭轉國家與原住民族之間的權力關係。
             NAGPRA的頒布施行標誌著數十年來科學家、博物館館員、原住民族領袖與民運份
             子關於原住民族先人遺骸、以及神聖、墓葬與集體共有物件控制權爭論的最高點。

             作為法案,NAGPRA面對的是墾殖國家對原住民族造成的歷史傷痛與不公義。雖然
             NAGPRA不是一個完美的法案,但這為國家與原住民族的和解踏出正確一步。本節將
             簡述NAGPRA的條文內容與各項爭議,作為理解原住民社群與博物館共作計畫的基
             礎。除非另有引用,本節內容主要摘錄黃之棟於2019年發表的〈帶祖先回家的法律?

             美國原住民族墓葬保護暨返還法的困境〉文中「NAGPRA的定義與規範意旨」一節。
                 1990年通過的《美國原住民族墓葬保護暨返還法》,規範的對象為接受美國聯
             邦補助的機構和博物館,私人、各州或地方層級的單位,基本上都不在規範之列。
             同樣的,骨骸和文物必須是在聯邦或部落隸屬的土地出土,才適用這個法案。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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