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6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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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與學術研究相同是同樣在進行資料蒐整、田野調查、研究分析、詮釋等的工
             作,差異則是在於最後呈現的方式略有不同。而處在原住民族原鄉的地方文化館,
             不論是在策展、研究、推廣活動等,往往需要借助在地社群與關鍵報導人的協助,
             因此,館員與在地社群或報導人之間的關係更是需要細心經營,以求獲得貼近在地

             觀點的詮釋。筆者在這裡說的是在地觀點,而不使用原住民族觀點或原民性,這也
             是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的從業人員常常思考的問題:具有原住民族身分的策展人就
             一定能夠策畫出具有原住民族觀點或原民性的展覽嗎?筆者認為答案不是肯定的。
             一如盧梅芬(2005:67-68)提到的:「所謂的原住民觀點或原住民策展人不一定能

             適切地再現其文化,也不一定就能呈現或等於是具有人味與主體的展示。」也就是
             說,展覽所呈現的觀點並非取決於身分,我們有時也會看到,如果過於強調詮釋權
             的二元對立(非原住民族:原住民族、異:己),反而可能忽略展示內容甚或有失
             客觀,使得展示難以達到大眾的理解與共鳴,也失去了展示的溝通功能。因此,筆
             者認為透過感知與經驗,親身實踐以能沉浸在在地文化的脈絡中,而能獲得更貼近

             在地或報導對象的詮釋觀點,策展人再進一步將這樣的經驗與感受透過展示手法的
             設計來呈現,並傳達給社會大眾。
                 展示本身即具有教育和溝通的功能,亦是公共人類學的一部分,透過各項博
             物館活動進行知識公共化,而在這樣的過程中透過展示手法引導觀眾、提供觀眾探

             索新知、喚起對於特定議題的關注(盧梅芬 2005:69)。而策展人在其中具有特
             殊的位置,「猶如導演一般,因著特定的身分與位置、形塑的感知與認識,以及纏
             繞的意圖或利益考量,透過影像來影響觀看者關注事物的角度與對事物的認知。」
             (林文玲 2012:80)因此,筆者認為若將博物館也視作實踐的場域,策展人可以如
             何於其中進行反身性的實踐實作?而這樣的實踐實驗與經驗,對於展覽內容會有怎

             樣的影響?又能夠帶給觀眾什麼樣的觀看角度與觀展體驗?是本文所關注的。也就
             是說,筆者兼具策展人與研究者的雙重身分,如何於展場內外進行實踐,這些交叉
             的經驗又是如何詮釋、再現於展示內容,進一步達到「社會共振」的目的(鄭邦彥
             2012b:240, 247),某種程度,也是另一種緩慢的社會改革方式。

                 總結上述,筆者認為,實踐乃是一種反身性的告白與自我挖掘,更是一種對於
             自我反思的責任。因此,需先說明的是,筆者在展示前後所採取的實踐行動,其實
             與自身的成長經驗與文化背景息息相關,筆者身處的霧鹿部落(Bulbul)是一非常
             具傳統布農文化氛圍的布農族村落,而深刻的文化養成,促使筆者不間斷的追尋著




             36      原 住 民 族 文 獻 | 第 四 十 九 期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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