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1 - 第四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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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  2:1918-1927 年花東原住民土地處分情況統計





























                   資料來源:和田博,〈アミ族蕃社の社會變遷〉下,《社會事業之友》9,1929 年 8 月,頁 60-62。

                                          圖表  3:1918-1927 平地蕃人土地處分件數





























                                                                                        繪圖:曾文亮。
                   資料來源:和田博,〈アミ族蕃社の社會變遷〉下,《社會事業之友》9,1929 年 8 月,頁 60-62。


                       和田博在 1929 年一篇關於阿美族社會變遷的文章中,認為阿美族人對於土地的認知,乃屬
                   於家族所有,而不屬於個人。但是在新的國家法下,除了林野調查所附與的土地所有權外,對於
                   官有林野也可透過拂下申請取得所有權,而後對於土地,則在法令許可範圍內,自由使用、收益。
                   拂下地的開墾為家族共同之努力,而最後的土地所有權人名義則可能屬於戶主個人。和田博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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