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第五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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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言:


                        當原住民遇到國家法律,一直是個困擾彼此的問題,例如:泰雅族在國家法
                   律進入部落之前,各部落都不會逾越界線互相爭奪,並且能藉由祖先規律(gaga 或 gaya)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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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為,維持族人與大自然的完美均衡 。然而,當國家法律以形式上平等之方式,規範「人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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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與大自然的依存,呈現出來的規範面貌即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以狩獵行為而言,在國家法制的規範下,原住民僅能「依法」持有槍械進行狩獵,而不是「依

                   文化傳統」為之。法務部在其網站上所提供的「原住民法律手冊」,其中第三篇說明「狩獵」相
                   關的法律問題,手冊的故事內容是描述原住民以祖傳的及自製的獵刀、獵槍進行狩獵,途中遇到

                   警察向原住民表示:「山羌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這些山菜也是在國有林中的產物,至於你們的刀
                   跟槍,如果都沒有登記證,那我們都要沒收喔!」而原住民則困惑地表示:「可是這些刀槍都是

                   我們自己的呀!怎麼會有問題呢?打獵也是我們自古以來的傳統啊!怎麼會這樣呢?」。而故事
                   的「法律結論」如下:「內政部於 86 年 3 月 24 日制定生活習慣特殊國民獵魚槍刀械管理辦法,

                   原住民即可依照該項辦法,申請自製或持有獵槍、魚槍。……本題巴燕、瓦歷斯的大兒子、二兒
                   子、小兒子、里募伊等人,未經申請持有獵槍即是違法,依然是要受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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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第 4 項的規定,加以處罰的,只是法官可以斟酌情節,減輕或免除其刑而已。 」
                       上述故事內容與原住民因為持有獵槍進行狩獵,因而面臨的法律議題十分相似。然而,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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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務部所提供的法律手冊所引述之「生活習慣特殊國民獵魚槍刀械管理辦法」 之外,內政部另於
                   87 年 6 月 2 日以(87)台內警字第 8770116 號函發布原住民自製獵槍之認定標準,依該函文所

                   示,所謂自製獵槍:「指原住民傳統習慣專供捕獵維生之生活工具,由申請人自行獨力製造或非
                   以營利為目的之原住民在警察分局核准之報備地點協力製造完成,以逐次由槍口裝填黑色火藥於

                   槍管內,打擊底火或他法引爆,將填充之射出物射出,非使用具有彈頭、彈殼及火藥之子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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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上開函文即成為司法機關、警察機關就「自製獵槍」認定標準之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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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於判決理由中說明:「中央主管機關 87 年 6 月 2 日函釋及依本條例第

                   20 條第 3 項授權訂定之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3 款將自製獵槍定義為『原住民
                   傳統習慣專供捕獵維生之生活工具』、『其結構、性能須逐次由槍口裝填黑色火藥於槍管內,以打

                   擊底火或他法引爆,將填充物射出』等情,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已逾越法律之授權,法院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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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世忠、郭倩婷、楊鈴慧、劉瑞超、李韋誠,原住民族傳統習慣之調查、整理及評估納入現行法制第二期委託研
                       究:泰雅族、太魯閣族,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頁 99,台北(2007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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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網站:https://www.moj.gov.tw/ct.asp?xItem=27187&CtNode=28044&mp=001(最後點閱日期:2014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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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辦法業經內政部於 91 年 10 月 30 日以台內警字第 0910076566 號函廢止。請參見內政部網站: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4486(最後點閱日期:201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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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文內容請參見內政部網站: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33(最後點閱日期:201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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